就业是经济发展的“晴雨表”、社会稳定的“压舱石”,稳定和扩大就业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所在,也是支持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。当前,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特殊阶段,部分经营主体面临着综合成本负担较重、转型升级困难、经济效益下滑等问题,再加上国内外复杂的宏观经济社会环境、不断上升的地缘政治风险,导致劳动力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,稳定和扩大就业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。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,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研究员焦文妞认为,国企与民企在促进就业的协同中具有先天互补优势。资本协同提供资金支持,治理协同提供制度保障,产业协同释放增长活力,三者有机结合能够形成“1+1>2”的效应,为稳增长、稳就业提供新动能。针对如何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,她提出以下建议。
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战略
在混改中的重要地位
以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发布为契机,将就业优先战略深度融入混改顶层设计,加快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后续改革,规范国有企业参股民营企业行为,鼓励国企通过与民企合资合作,发挥国有经济影响力和特殊功能,推动民企深化内部改革,提高社会责任意识,二者协同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,为稳就业注入混改新动能。
充分发挥国企特殊地位优势和影响力
国企履行促就业职责,不能仅靠增强自身吸纳就业的能力,以参股民企方式发挥国企影响力,带动民企增加就业岗位也是重要渠道,但不可“拉郎配”,损害民企的持续经营能力。应构建“双向筛选”机制,聚焦产业协同度、就业潜力等指标选择合作对象,同时尊重民企自主选择权;应建立“就业目标与经营指标”双约束机制,将就业贡献纳入投资评估体系,设置市场化退出条款防范风险。通过将国企资源优势与民企市场效率的有机结合,形成“国资赋能—民企活力释放—就业稳步增长”的良性循环,为破解就业压力提供市场化解决方案。
鼓励国企与民企积极参与
混改和联合投资
国企可利用自身资金和资源优势,通过股权投资、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参与民企发展,民企则可主动对接国企需求,引入国有资本进行战略投资,共同分享新项目带来的规模效应和就业机会。双方还可以在并购重组、新项目建设上开展合作,优化产业链布局,共同投资扩大产能,创造更多就业岗位。
因地制宜引导产业协同布局
政府应通过政策和规划引导,推动形成适合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的产业集群。比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、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高就业产业,为区域提供更多优质岗位;再比如支持地方国企利用自身优势,与民企合作优化供应链、共建产业园区、联合研发中心等,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发展,扩大就业空间。
国企应在推动民企人力资本升级方面
更加有所作为
人力资本升级能够增强民企核心竞争力郑州期货配资,扩大就业岗位有助于落实国企促就业职能。国企促进民企就业,既有经济性因素,也有国企特殊的功能性因素,要统筹民企高质量发展目标和增加就业目标,需要促进两方面因素协调发力,既要重视就业“量”的增加,也要重视“质”的提升,兼顾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,实现“就业数量增长”与“就业质量提升”的良性互动,为稳就业注入可持续动力。